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约定“在工作过程中发买卖外责任自负”那样在此种状况下引发的工伤保险待遇争议
是不是还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范畴
具备强制性用人单位需要参保
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。本案中,公司与劳动者协议中的“意料之外自行负责”的约定,将劳动者应享有些法定工伤待遇排除在外,与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立法本意相悖,法院通过否定的裁判结果,彰显了司法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。
应按其与邓某签订协议中“意料之外自行负责”的约定,与《工伤保险条例》所规定的“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”的立法本意相悖。